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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的申请
2013年11月29日 双软咨询 ⁄ 共 708字 软件企业的申请已关闭评论 ⁄ 被围观 2,294 vi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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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软件企业认定条件
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
2、以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收入;
3、具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并且已办理登记的软件产品,或者具有已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等技术服务;
4、从事软件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0%;
5、具有从事软件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
7、 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8%以上;
8、 年软件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其中,自产软件收入占软件销售收入的50%以上;
9、 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二、软件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
1、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 业所得税。
2 、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软件企业认定需提交的材料
1、软件企业认定申报表(申报表封面加盖公章,企业主管单位填写“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表中财务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栏签字并盖章);
2、企业开发、生产、经营的软件产品列表及企业人员配置表(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经营范围中必需有“计算机软件的开发与销售”);
4、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上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全部加盖公司财务章并且单位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申报表电子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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